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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2-5-20 21:05| 发布者: 温强| 查看: 16228| 评论: 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教产合作,持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国家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战略目标的能力,我部联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部门,决定于2012年6月共同举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天津主赛场和河北、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贵州等十个分赛区分别举行。天津以外的比赛将在6月下旬天津主赛场比赛结束以前全部完成,大赛总闭幕式在天津举行。

  大赛期间还将同时举办“2012年民族地区职业院校教学成果展演”、“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全国职业院校德育与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等活动,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doc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省参赛名额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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