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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征求《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意见

2012-11-20 10:03| 发布者: 张跃荣| 查看: 3409| 评论: 0 |来自: 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征求《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意见

作者:张婷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2-11-20字体:   

本报讯(记者 张婷)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了《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要求,不得安排非相关专业的学生到酒吧、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

规定对各类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顶岗实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特别指出,学校不得安排中职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健康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中职学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中职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

规定要求,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学生应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还应提供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115日至1129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教育部门户网站网上留言和信函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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