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推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步伐,转变教育教学模式,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步伐,给广大教师专业成长提供平台,鼓励广大教师自觉修炼高尚师德,认真专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方面起到引领、辐射、示范作用,努力构筑以“学科带头人”为载体的“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体系。同时,也为选拔县、市级学科带头人做好准备。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卓资县职业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实施方案》。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我校在职在编的职高任课教师和初中年级兼任高中课程的任课教师均可参加评选。最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比例为各学科教师总人数的5%。 三、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2.参评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在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引领、辐射和示范作用;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有教研、科研课题,教学论文(论著)获市级以上奖励或在相关刊物上发表、交流。 4.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方法、教育技术运用恰当自如,教学中能够结合职业教育学生的特点;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获得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表彰;所教学科的教学成绩显著,在参加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所辅导的学生成绩优秀,获得过市级以上的奖励。曾承担过县级及以上观摩课或示范课,教学经验在县级以上推广。 5.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上报学校教科室。 2.校级评选、推荐阶段。学校根据上报材料完成初审,并向学校推荐评选人员。学校教科室要参照《卓资职中学科带头人评选实施方案》中的评选办法组织校级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在校级评选结果的基础上推荐县级学科带头人人选。 3.分管校长对教科室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4.开展课堂教学实践考核、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和综合测评 5.将校级评选名单、成绩及《校级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报到校长办公室审批。被推荐者对照评选条件还需附报如下评审材料:学历(有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育教学与教科研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二O一0年以来的)。 五、评选内容(各项均为百分制) 1.教育教学及专业理论测试(权重:30%) A卷:教育教学理论知识部分(40分) 。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职教法等。 B卷:学科专业理论知识部分(60分)。文化课和专业课均为一至三年级的所教学科的全部内容:(注:教两科以上专业课的任选一科) 2.课堂教学(权重: 40%) (1)讲课80分(由评选小组选定讲课内容。同学科讲同样的内容。时间45分钟。在讲课前一天通知参评本人)课堂评价见附表。 (2)说课20分。(在讲课后说课,说课内容为参评时讲的课。时间10分钟) 3.其它(权重:20%) (1)教案书写40分。(内容为2012年教学中所用的本学科全年教案) (2) 作业批改20分 (按教学进度检查学科作业) (3) 教学随笔与反思等20分。(内容为2012年一学年的教学随笔,教学反思。) (4)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20分(内容为2012年一学年的学生成绩统计和教学质量分析) 4.业绩及奖励(权重:10%)。要求提交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包括业绩类、荣誉类、科研类(包括论文和课题研究)。按照获奖等级层次确定分值,加满为止。 (1)科研类(40分): 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在省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的(5分) 国家级论文证书4分 省级论文证书3分 市级论文证书2分 县级论文证书1分 (2)业绩类(30分): 省级4分 市级3分 县级2分 校级1分 (3)荣誉类(30分):省级4分 市级3分 县级2分 六、评选表彰 根据评选各项程序的综合得分,按各学科教师人数的5%的比例,由考评领导小组确定“校级学科带头人”拟定人选。 |